贵州大学体育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内导师申请条件

发布者:体育学院发布时间:2024-05-01浏览次数:182

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度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贵大研[2024]14),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我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内导师申请条件:

1.研究生导师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导师作为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肩负着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重要使命,具备对研究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学术规范训练、创新能力培养、社会实践引导等基本导师能力。

2.近三年在拟申请岗位学科或学位点指导的研究生学位论文未出现质量问题,未出现教学、科研、意识形态等方面问题。

3.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门知识,有较丰富的科研工作经验和一定的学术造诣,熟悉本学科/专业前沿领域的发展趋势。

4.具有教授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副教授职称(包括享受校聘副教授待遇不超过3年的教师)。不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近五年在与所申请专业学位领域相关的科研项目、学术论文、成果奖励等方面,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

2)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或在C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发表SSCI论文1篇或发表SCI二区及以上论文1篇。

3)作为主教练主训一年以上的运动队(员),参加比赛获得全国比赛前八名或省级比赛第一名(比赛级别参照贵州大学人文社科奖励的规定),同时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至少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

4)获国家级教学、科研成果奖(排名前五)或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奖一等奖(排名前三);二等奖(排名前二);三等奖(排名第一)或获地厅级教学、科研成果奖一等奖(排名第一)。

                 贵州大学体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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